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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BZ-0613 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盘)
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10kV及其以下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成套配电柜、动力开关柜(盘)安装及二次回路结线。
2、施工准备
2.1设备及材料要求:
2.1.1设备及材料均符合国家或部颁发现行技术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并注明厂家名称,附件、备件齐全。
2.1.2安装使用的材料:
2.1.2.1型钢应无明显锈蚀,并有材质证明,二次结线导线应有带“长城”标志的合格证。
2.1.2.2镀锌螺丝、螺母、垫圈、弹簧垫、地脚螺栓。
2.1.2.3其它材料:铅丝、酚醛板、相色漆、防锈漆、调和漆、塑料软管、异型塑料管、尼龙卡带、小白线、绝缘胶垫、标志牌、电焊条、锯条、氧气、乙炔气等均应符合质量要求。
2.2主要机具:
2.2.1吊装搬运机具:汽车、汽车吊、手推车、卷扬机、倒链、钢丝绳、麻绳索具等。
2.2.2安装工具:台钻、手电钻、电锤、砂轮、电焊机、气焊工具、台虎钳、锉刀、搬手、钢锯、鎯头、克丝钳、改锥、电工刀等。
2.2.3测试检验工具:水准仪、兆欧表、万用表、水平尺、试电笔、高压侧试仪器、钢直尺、钢卷尺、吸尘器、塞尺、线坠等。
2.2.4送电运行安全用具: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靴、绝缘手套、编织接地线粉沫灭火器。
2.3作业条件:
2.3.1土建施工条件:
2.3.1.1土建工程施工标高、尺寸、结构及埋件均符合设计要求。
2.3.1.2墙面、屋顶喷浆完毕、无漏水、门窗玻璃安装完、门上锁。
2.3.1.3室内地面工程完、场地干净、道路畅通。
2.3.2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齐全。技术、安全、消防措施落实。
2.3.3设备、材料齐全,并运至现场库。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设备开箱检查→设备搬运→柜(盘)稳装→柜(盘)上方母带配制→柜(盘)二次回路结线→柜(盘)试验调整
送电运行验收
3.2设备开箱检查:
3.2.1安装单位、供货单位或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2.2按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本体及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附件、备件齐全;产品合格证件、技术资料、说明书齐全。
3.2.3柜(盘)本体外观检查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完整无损。
3.2.4柜(盘)内部检查:电器装置及元件、绝缘瓷件齐全、无损伤、裂纹等缺陷。
3.3设备搬运
3.3.1设备运输:由起重工作业,电工配合。根据设备重量、距离长短可采用汽车、汽车吊配合运输、人力推车运输或卷扬机滚杠运输。
3.3.2设备运输、吊装时注意事项:
3.3.2.1道路要事先清理,保证平整畅通。
3.3.2.2设备吊点。柜(盘)顶部有吊环者,吊索应穿在吊环内,无吊环者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不得将吊索吊在设备部件上。吊索的绳长应一致,以防柜体变形或损坏部件。
3.3.2.3汽车运输时,必须用麻绳将设备与车身固定牢,开车要平稳。
3.4柜(盘)安装:
3.4.1基础型钢安装:
3.4.1.1调直型钢。将有弯的型钢调直,然后,按图纸要求预制加工基础型钢架,并刷好防锈漆。
3.4.1.2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放在预留铁件上,用水准仪或水平尺找平、找正。找平过程中,需用垫片的地方最多不能超过三片。然后,将基础型钢架、预埋铁件、垫片用电焊焊牢。最终基础型钢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见表3.4.1.2。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表3.4.1.2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1
<5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5
4、质量标准
4.1基本规定
4.1.1一般规定
4.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4.1.1.1.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4.1.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4.1.2.1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2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4.1.2.3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4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4.1.2.5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4.1.2.7高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7.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4.1.2.7.2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无泄漏,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4.1.3工序交接确认
4.1.3.1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4.1.3.1.1埋设的基础型钢和柜、屏、台下的电缆沟等相关建筑物检查合格,才能安装柜、屏、台;
4.1.3.1.2室内外落地动力配电箱的基础验收合格,且对埋入基础的电线导管、电缆导管进行检查,才能安装箱体;
4.1.3.1.3墙上明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盘)的预埋件(金属埋件、螺栓),在抹灰前预留和预埋;暗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的预留孔和动力、照明配线的线盒及电线导管等,经检查确认到位,才能安装配电箱(盘);
4.1.3.1.4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后,核对柜、屏、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且交接试验合格,才能投入试运行。
4.2主控项目
4.2.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4.2.2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 保护导管的截面积
相线的截面积S(mm2)
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mm2)
S≤16
16<S≤35
35<S≤400
400<S≤800
S≥800
S
16
S/2
200
S/4
注:S指柜(屏、台、箱、盘)电源进线相线截面积,且两者(文S)材质相同。
4.3一般项目
4.3.1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1
5
不平行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