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01-28 12:27
工程名称
部位名称
工序名称
箱涵钢筋工程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单位
交底人
接收单位
箱涵钢筋工程施工班组
接收人
交底内容:
3. 钢筋焊接:
(1) 钢筋焊接使用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2) 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3) 焊接成型时,焊接处应无水锈、油渍等,焊接后在焊接处无缺口、裂纹及较大的金属焊瘤,用小锤敲击时,应发出与钢筋同样的清脆声。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必须校直或切除。
(4) 直径大于等于16mm以上的钢筋必须焊接,焊缝长度单面电焊为10d,双面电焊为5d,斜筋与横向主筋也需焊接。
(5) 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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