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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浏览:2019-01-28 12:26

 

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病虫害防治是国家减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森防战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完善落实,防治技术手段和防治成效不断提高,整体抗灾减灾能力大大增强。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目前森防工作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一、当前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防治难度大。随着人工造林面积的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的增加,病虫危害加剧。1970年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为179万亩,1981年上升到675万亩,1991年高达1165万亩。面对这一严重态势,1992年我省开始实行森防目标管理,发生面积逐年减少,到1997年降低到453万亩。但由于近几年连续干旱、冬季偏暖等因素,害虫越冬死亡率低,发生面积又有所上升,预测2001年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将达到530万亩。在当前资金、人力、技术等有限的情况下,防治难度加大。

(二)成灾病虫种类增多,危害损失严重。目前,全省发生严重能够成灾的病虫已由80年代初的35种增加到50种左右,其中有些是由外地陆续传入的,有的是我省从未发现过的。过去就危害比较重的松毛虫、杨扇舟蛾、天牛(类)等至今未得到较好的控制,有的在局部地区年年发生,甚至造成严重损失。全省每年因林木病虫害造成木材减产70多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对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80年代末以来,已有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苹果绵蚜及油松叶小卷蛾等多种危险性害虫先后侵入我省,由于我省对这些危险性害虫采取了有效措施极力控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但潜在的威胁却不容忽视。我省是国际性检疫害虫松材线虫病和国内检疫对象日本松干蚧的适生区。这两种害虫随时都有可能侵入我省,特别是松材线虫病,一旦侵入,很可能使我省大面积的油松林在短期内毁灭。

(四)顽固难治,暴发现象常有发生。过去危害就比较严重的松毛虫、天幕毛虫、黄连木尺蛾、杨扇舟蛾、落叶松尺蛾和青杨天牛等表现相当顽固,且大都具有暴发成灾的特点,有的几乎年年于局部地区暴发。如监测跟不上,病虫害发生初期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到发现时已是危害严重的局面,造成防治相当被动。

二、制约我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主要因素

一是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地方还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虫情并发布预报和指导防治。二是科技力量不足,防治手段落后。新技术研究和现有科研成果推广力度不够,在防治时因大面积喷洒化学农药导致病虫抗药性增强、污染环境、杀伤天敌形成恶性循环,生物防治因技术和资金所限还没有推广开。三是林业内部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各个生产环节之间严重脱节,造林的只管造,育苗的只管育,引种的只管引,有些地方甚至搞造林规划设计也不认真考虑病虫害防治,预防机制差,使病虫害防治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局面。四是检疫工作不到位,相当一些产地检疫跟不上,加上缺乏检疫检查站,调运检疫严重失控,控制危险性病虫害传播不力。五是防治经费短缺,整体抗灾减灾能力低下,具体表现是基础设施不足,缺乏必要的测报、防治、检疫仪器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等,病虫害的防治率低(病虫害防治率最高年份2000年也仅达到73%),先进适用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跟不上。

三、主要对策措施

森林病虫害直接影响着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从加速生态建设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是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二是从减轻危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的严重发生,直接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发展,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损失,保护森林资源,而且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三是从实现新世纪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对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担负着支撑保障任务,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四是从保护我国及我省的生态安全提高国际声誉的高度来认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WTO在即,为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提高贸易信誉,减少经济损失,必须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治理和检疫工作,以保护我国及我省的生态安全。需要强调的是,森林病虫害不仅具有水灾、火灾那样的危害性和损失性,而且具有生物灾害的特点及防治上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为此,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减灾计划和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

(二)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预测预报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地必须坚持把病虫害的调查监测工作放在首位,对辖区内的全部森林资源进行病虫害调查监测,要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森林病虫害动态作为基本目标,确定专人、固定地块、明确对象、指定方法、定时调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坚决避免平时不调查,等到发现已是严重危害的局面。从发展看,全省要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以省、市重点测报点为骨干,以县级测报点为基础,尽快建立起一个覆盖全省的、健全的预测预报网络体系。不仅要能够及时掌握全省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发展动态,进行区域性短期预报或预警,而且能够结合林木资源状况、气候气象条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全省主要森林病虫害的长期预报,为我省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通过对主要森林病虫害的一般调查和系统观测,不断积累基础资料,建立起数据库,用高新技术和监测信息处理系统开展监测与预报工作。当前,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市重点测报点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手段的提高和管理制度的健全,要达到仪器设备现代化、技术先进、管理科学规范,使监测和测报能力能够适应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加大森防科技含量,改进防治手段。森防工作离不开科技的支撑。针对我省在森林病虫害防治上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不相适应的现状,防治手段急需大力改进。一是坚持搞生态林业。在保护好现有林的基础上,造林要坚持适地适树,采用良种壮苗,营造混交林,实行工程造林和集约经营等林业措施,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贯穿于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全过程),加强早期预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增强林分自然抵御病虫害的能力,走出一条林业生产与病虫害防治协调发展的路子。二是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规定,逐步禁止使用甲胺磷、水胺硫磷、对硫磷、久效磷、氧化乐果、福美砷、林丹、三氯杀螨醇、甲拌磷、乙拌磷、杀虫脒、除草醚、草枯醚等剧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提倡使用微生物农药(BT乳剂和病毒等)、仿生农药(灭幼脲)、动物源农药(昆虫信息素等)、植物性农药(苦楝素、茴蒿素、烟碱等)、矿物性农药

(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矿物油乳剂等),以减轻对环境和水源的污染。三是大力发展生物防治。我省位于京津周围,环境保护具有特殊的意义,生物防治技术和规模都应有一个大的突破。利用管氏肿腿蜂防治双条杉天牛和青杨天牛,利用赤眼蜂防治松毛虫,利用周氏啮小蜂控制美国白蛾,利用核型多角体病毒控制落叶松尺蛾,人工招引啄木鸟控制天牛以及利用BT、病毒和仿生农药灭幼脲等防治美国白蛾、松毛虫等都有广阔的前景,应加大推广普及力度。四是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推广力度,研究和探讨新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并在生产上推广,积极推广利用飞机防治食叶害虫技术和3WF—3S喷雾喷粉机、6HZ—2020A手压树干注射器、6HY—25系列喷烟机等新药械及引诱剂、诱虫灯、遥感对松毛虫、美国白蛾、小蠹虫类等监测技术。

(四)加强林木检疫,严防危险性病虫传入。森林植物检疫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预防性工作。根据检疫工作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和涉及面广的特点,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植物检疫条例》等法规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促使人们对检疫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是在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苹果绵蚜分布区外围及与辽宁、山东、山西毗邻地区相关的干线公路路口增建检疫检查站,加强对过往运输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车辆的检疫检查,严防带疫进出省界。 三是加强源头管理。重点是加强产地检疫,特别是在高速公路难以设站检查和其它公路又缺乏检疫检查站的情况下,产地检疫必须加强。要加强对城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仓储、加工、销售单位及苗木、花卉、果品等生产单位的管理,堵塞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渠道。四是严禁从国内外松材线虫病、日本松干蚧、美国白蛾、苹果绵蚜、红脂大小蠹等疫区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对来自国外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虽经口岸检疫机构检疫,但运至目的地后,当地森检部门仍要认真复检,做到万无一失。

(五)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防治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基础。针对因经费投入不足,每年大约有100万亩森林病虫害得不到有效防治的现状,今后应继续加大投入。一是继续坚持“以地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投入原则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以筹集更多的资金。二是各级政府要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防灾减灾计划,增加防治、测报、检疫对象普查和基本建设投资等,特别是市县两级财政,应加大投入。三是在我省尽快建立起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我省山区大面积森林多属于公益性的防护林及水源涵养林,其产品是一种不能进入市场而只能服务于社会的特殊“商品”,长期没有经济收益,拿不出钱防治病虫害。据此,应按“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尽快建立起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收取的补偿资金中适当安排防治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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