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01-21 10:29
当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后,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并按专用条款要求的日期和份数,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14天内给予认可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竣工日期为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验收要求的,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日期。
发包人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