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10-26 19:12
经双方共同商议承建我公司1#.2#.3#厂房及连廊项目工程,有关具体及宜的协议确认,详见以下内容说明:
工程造价:按设计图纸为工程建筑面积的实际数量,乘以单价/m/金额*总建筑面积等于工程总造价,其中原桩基已施工完毕,确定从承台地梁基础开始,为计算依据,且二个连廊的设计桩基施行工不包括在内,桩基造价费用均由甲方业主自理支付室外总体工程不包含其中,该工程实行包干性质,如有甲方要求变更,双方另行具体面议商定。
工程质量: 承包乙方对该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执行建筑工程规范, 自质检、监理复检、甲方业主查验、应符合隐蔽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刘观质量要求,不允许槽自隐蔽,钢筋,砼的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符合规范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严谨、杜绝不合格面产生,返工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文明安全: 承包施工方必须遵循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的原则,佩戴好各项防护用品,杜绝违章指挥,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的落实,发现危险情况必及时处理,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均由施工方负全责,承担责任。
支付款项:协议在建工程基础地梁,承台,一层柱,梁板施工完毕后支付150万元。
二层柱梁板施工完毕后支付150万元。
三层柱,屋面梁板施工完毕后支付150万元。
一层、二层,墙砌体粉刷完毕,屋面梯间,构架结构完毕,后支付100万元。
三层墙砌体内外装修,包括门窗框完毕支付100万元,屋面,楼地面,铝合金窗扇,所有门扇,楼梯安装全部完毕支付100万元。
室外总体工程项目,按工程造价分二次付清。
余者工程尾款分成三年内支付结清。
协议工期:本工程双方商定工期为一年(即365个日历天)包括室外总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成交付使用,如承包方未能按规定时间的合同期限内完成,超过工期一天按1万元为计算日历天的罚款处理方式。
均按以上条款内容执行,除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及其它因素在除外,经双方共同商议确认工期具体时间为:2012年 月 日 至2013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