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10-30 20:34
科目一是指驾驶员理论考试,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的一种许可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
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考试需要带上身份证等文件(具体向驾校询问),由驾校统一接送考场。
1.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小型车非运营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六年以内每两年检验一次。
3.小型车非运营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六年不满十五年的,每一年的检验一次。
4.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十二个月为实习期
5.机动车驾驶证有效分为六年,十年以及长期
6.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积分周期为十二个月。
7.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
8.驾驶人连续驾车超过四个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撤销,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
2.被扣留的机动车30日内不接受处理,公告三个月任然不接受处理的,依法拍卖
3.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机动车驾驶人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公安交警需要吊车核实机动车来历证明,30日内不来接受处理,不受扣留机动车时间限制。
6.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提供证据。
7.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8.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交警,请求变更时间。
1.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2.小型申请增加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1个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
4.撤销驾驶证许可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5.应当与驾驶证有效期九十日内,向核发地申请换证。
6.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应当注销其驾驶证。
7.一个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接受为期七日的教育。
8.年龄在60周岁以上,应当每1年提交一次身体检查。
1.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天内,提交身体调价的证明(各地执行的实际情况不统一)
2.驾驶证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申请换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4.一年内有醉酒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准驾驶运营机动车。
5.大型,中型非运营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每年检验1次。
6.大型,中型非运营机动车超过10年的,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7.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5年的,每六个月检验1次。
8.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每年检验1次。
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资格五年以上。
2.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取得驾驶牵引车准备车型资格2年以上,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
4.持有大客,公交,中客驾驶证的,在1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体检证明的注销驾驶证。
5.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每年检验一次。
6.载货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超过十年的每年检验两次。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牵引车,大货驾驶证的,在一个积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体检证明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