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11-27 14:11
目前,我国仍坚持推行强制性工程监理,并且严格要求监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但是,虽然监理从业人员持了证,但是其业务能力就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上难度加大。
仔细研究“委托监理合同”,明确被委托方具体工作内容及完成标准。
明确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人员配置及数量;
有无建设单位提供相应设施、设备等条件,若有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提供,以满足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
严格审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专项监理方案”等。
建立监理例会制度,明确监理例会召开周期,地点,会议参加主要人员。
尽量缩短会议时间,解决协调主要问题;制定会议制度。
检查监理会议中有关监理“三控两管一协调”中涉及到的能容是否得到解决和落实;
检查“监理例会纪要”编制的是否真实反应了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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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对监理的考勤制度,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要求制度,以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对于工程工序质量、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严格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进行了检查和验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有见证取样送检。
对于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缺陷及问题是否及时发出指令要求整改,对于发出的书面指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函”等是否封闭回复;
7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组织了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监理机构对于信息的收集传递是否及时有效。
对于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求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