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12-12 09:45
1、因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渠道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2、书面说明申请理由、施工期限; 3、设计方案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4、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求; 5、具有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赔偿能力; 6、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 7、申请人必须保证在公路建设、拓宽改造及管理需要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无偿自行拆除;
申请书:含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期限;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表格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
代为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双方联系方式
3申请人资料:申请报告(格式见页尾)、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方案: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包括掘路施工、修复方案,委托本机构修复的,申请人应提供委托书或委托协议书)
5涉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协调会会议纪要、管线交底记录等:涉及重大、复杂项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申请或牵头召开协调会。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针对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其中涉及大口径管线非开挖穿越县乡道公路的还需组织专项评估(其管径低于200MM的不用做安评报告,需提供管线穿(跨)越县乡道公路安全和技术承诺书。
具体见页尾范本)
应急方案:针对处置施工险情、意外事故、突发事故等
8自检制度:提供维护自检制度(盖章)
9设计方案:应提供规划局核准的和具有相应资质涉及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复印件应经本机构对照原件核实,必须加盖图纸专用章。
现场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告知结果及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