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12-30 11:34
既然独立的建筑设计对售楼处设计造成了许多限制与障碍,设计又经常对已有的建筑造成破坏或不良影响,那么有没有一种方式可消除或减少这种不良因素呢?
答案是有的,那就是: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设计就早早地进入工作状态;而在设计开始后,设计师最好也能参与进来,把握售楼处的设计方向和协调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这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建设方(业主)应明确由谁来进行设计或干脆委托建筑设计方指定设计队伍或连同进行室内设计。
在中国,目前可以这样的做还不是很多,但建筑设计与设计相联合应该是设计发展的一个方向。
在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及建设单位(业主)三方配合的先决条件下,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要求和投资规模,同步设计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在售楼处设计开始时,以设计师为设计总策划,亦可称“设计主持人”。
先由设计师做出建筑主体设计草案,并提出与建筑草案相适应的设计构想交设计师实施设计。
待室内草案完成,建筑师和室内设计师相互参与意见,修正各自方案,并征得建筑使用者同意后确立完成整体设计。
(2)在售楼处设计初始便让设计师参与进来,建筑师、室内设计师可共同商定总体设计规划,在此规划指导下,初步拿出建筑草案后再进行室内设计,最终将总体方案逐项完善。
(3)由北京售楼处设计师先提出设计构想,并有侧重地做出以空间设计为主的室内草案供建筑师设计建筑空间的结构造型、布局时参考,而后依据定案的建筑设计对室内方案补充、修改、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