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01-20 00:10
2001年,为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和软件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实现我国软件人才培养的跨越式发展,教育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选择部分高等学校,采取多项扶持政策,支持其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
2001年12月首批35所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等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辽宁: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湖南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云南:云南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其中北京工业大学为北京市属211工程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教育部直属211工程大学,其余均为985工程大学。
2003年和2004年,教育部又分别批准北京交通大学和中南大学成立软件学院并参照示范性软件学院政策办学。
2016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四所高校撤销了软件工程一级学科。
2017年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拥有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院校的软件工程学科评估结果如下:
A+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A级: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
A-级: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四川大学。
B+级: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B级: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