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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消费者选择在第0期或者第T期购买,取决于对二期购买得到效用的比较。而从(1)(2)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差别在于存在折现因子
,而当T趋近于0 的时候,该折现因子趋近于1,二者效用相同,消费者有可能选择在T期购买,否则,总是选择在第0期购买得到的效用更大一些。因此,可以说,在一般的经济学假设情况下,消费者应该早点购买汽车会带来更大效用,那么目前这种情况显然是由于厂商没有进行一致的定价行为,不断降价,造成了均衡价格不断改变,影响了消费者行为,使得对待汽车和对待普通耐用商品有所不同。 为了更清楚说明问题,可构造一个博弈来加以分析。假设厂商可以选择降价或者不降价两种行为,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两种行为,构造矩阵如下:
观察以上矩阵,U0>M,U1<M,也就是降价购买得到的效用一定比不降价得到效用高,而对厂商而言,降价与否取决得到的利润。假设该博弈存在均衡,如消费者选择购买,则必须pU0+(1-p)U1>M,而当消费者选择购买,厂商肯定选择不降价,这时不能得到纯策略均衡,(不降价,购买)。令p=1,得到当利润对比达到一定比例的时候,会存在(降价,购买)的均衡,这时要求厂商降价得到的利润高于不降价得到利润,由于汽车属于耐用消费品,同时也是奢侈品,因此,价格弹性大于1,由此可知,只要汽车的价格弹性越大,该策略的均衡越有可能实现。而目前的情况正是由于消费者理性预期到了厂商频繁降价的策略,期望在等待过程后厂商能进一步降价,得到更好的消费者剩余。 这种现象从一个方面看是由于中国汽车工业的产业组织结构造成。中国汽车工业的产业组织结构人仍然是分散的。目前我国有汽车整车厂130多家,改装厂600余家,企业总数超过了美、日、欧等世界主要生产国汽车厂家的总和,但年产量超过10万辆的只有两家,年产量超过1万辆也只有十几家,大部分厂家产量只有几千辆,与汽车工业公认的经济规模40万~60万辆相差甚远。从控股关系来说,虽然有几十家汽车厂已经分别进入了一汽、东风、上汽等3大汽车集团,但从整体来看,中国汽车工业产业组织结构为两级化,既有大的汽车集团,也存在分散的各个小汽车企业。就单个企业规模而言,中国汽车工业的前4名:一汽、东风、上汽、长安集团汽车生产能力在30万~60万辆之间,规模经济效益开始显现。尽管如此,与世界级的汽车生产企业相比较,中国汽车工业企业的规模仍然偏小。“九五”计划期间,共有22个省把汽车作为自己的支柱产业。其结果是小规模汽车厂的重复建设,产品水平低,技术进步缓慢,这与世界汽车业的发展相悖。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日本的丰田、日产和本田的汽车销售量达到965.5万辆,占当年全球汽车销售总量的28%,而我国排名前三位的一汽、二汽和上汽三家汽车制造公司1998年的年产量只有日本三大汽车制造公司的7.4%。 2002年我国汽车工业中最大的3家企业集团的市场占有份额分别为:一汽集团20.37%、上汽集团15.48%、东风公司13.29%,3家企业的市场集中度总共为49.14%。从我国汽车市场看,大部分市场份额由一汽、上汽、东风、长安等10家大气也集团占有,说明了我国汽车工业大企业集团整体市场集中度很低,与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差距很大。表1 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集中度(1984)国别德国美国日本韩国意大利中国CICI[,3]CI[,3]CI[,3]CI3(19CI[,3]CI[,1]CI[,3]CI[,7]集中度55%92%60%86%90%100%34%52%资料来源:《中国机械工业年鉴(1995)》,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李学芬:《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困惑》,《中国国情国力》,1997年,第7期。 而另一个方面,研发能力一直是中国汽车工业最薄弱的环节。产品的开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整车和零部件上。零部件工业发展滞后,严重阻碍了汽车工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汽车零部件工业低水平、小规模、分散重复的局面未得到改善。世界先进汽车厂家零部件自制率只有30%左右。而我国汽车工业受集团及地方利益因素的影响,各大汽车集团都有自己的零部件配套系统,小而全、散乱差、重复建设等现象严重,专业化集团仅为1/3,而综合性集团多达2/3,自制率高达70%~80%,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很低。首先是规模小,从投入的角度看,我国现有的约230家汽车零部件三资企业协议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仅占4%,100-1000万美元的项目占74%,真正达到规模要求的很少;从产出的角度看,一是生产集中度低,同一类产品的生产厂家数量为发达国家的5-6倍,而产量只有他们的1/10;二是生产配套率低,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配套率为8%,而发达国家一般在80%以上。其次,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大多数技术力量薄弱,缺乏独立开始的能力,主要依靠主机厂的产品图纸生产,同时又缺乏系统的检验设备和手段,产品的可靠性差,难以满足汽车产品更新换代的需要,技术发展缓慢。 市场集中度低,没有核心技术,缺乏研发能力,使得汽车厂商不得不选择在价格上做文章,而无法以其他因素来区别自己的产品,用产品差异化来定价,取得更多利润。但同样利润下,价格的降低必须以成本降低,规模经济为先导,就我国情况而言,这个方面的条件还不成熟。 按照汽车工业的一般规律,1个基本车型应有上百万,少则也要三四十万辆的市场支撑才能有竞争力。据专业人士估计,轿车生产线的最小有效规模(MES)至少应达到15-20万辆,考虑到仓储、运输、营销网络、售后服务的成本摊销,工厂层次的最小有效规模应为25-30万辆,轻型货车企业为10-12万辆,中型货车企业为6-8万辆。目前,在我国的汽车行业中,只有5家企业(一汽、二汽、上汽、北汽、天汽)的年产量超过10万辆,仅有上海大众汽车公司一家接近经济规模。2002年。我国汽车行业只有一汽、东风公司的中型载货汽车产量达到最低经济规模的要求,而轿车没有1家企业达到经济规模。中国轿车工业的规模很小,年产量不及美、日的二十分之一。我们比较一下MES指标和D值(MES表示一家工厂的最小最优经济规模,即长期平均成本最小时的最小产出。D值则表示达到MES的企业的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百分比。)。美、日、韩三国的D值都非常高,接近100%,而中国的D值非常低,为0,还没有意见轿业生产企业达到规模化生产。我国汽车工业总体上没有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表2 外轿车产业的规模比较中国美国日本韩国D(MES占本国市场%)010099.6197.99产量(万辆)48.21044.51107.5241.6 从以上分析可知,我国目前出现的汽车市场价格频繁下降,销售却未见增加的现象,追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汽车行业过度进入,产业内企业数量剧增,引起市场集中度降低,同时过渡进入导致过度竞争,并最终表现为价格战。广告战的降价市场行为,直接损害了竞争根基,从而造成某种程度的效率损失,阻碍企业正常资本积累。 为改变这种现象,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推进我国汽车业健康有序竞争,适应世界汽车产业集团化、专业化与全球化发展趋势,根治我国汽车业“过度进入”引致“过度竞争”的顽症,必须对我国汽车产业实施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引导,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融合的产业重组。产业重组将有效减少产业中企业数量,提高市场集中度,扩大企业规模,以避免上下游企业的价格扭曲,从而改善企业生产效率,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综合竞争力及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 王文潭 《现代产业组织与竞争》,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2. 杨惠馨 《企业的进入退出与产业组织政策——以汽车制造业和耐用消费品制造业为例》,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3. 王俊豪等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