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 2019-10-15 21:33
歌舞娱乐场所办理变更、延续和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如下:
1.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的,受理人员应当核对以下材料,并按照设立申请的审批流程办理。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2.娱乐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的,由受理人员审核材料,审核无误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5)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由受理人员审核材料,审核无误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延续。
由受理人员审核材料,审核无误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依申请注销,应当场子以注销:
1.注销申请书;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补证
由受理人员核对材料,核对无误的,应及时发放新证: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审批人员濫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5.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的
6.依法可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