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文件夹\2021年一建《水利》两套考前押题卷PDF.PDF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10 页纸
考点 1、法的形式
形式 制定机关 表现形式
宪法 全国人大 --- 法律 全国人大 法
行政法规 国务院 条例
地方性法规 省、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名+条例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考点 2、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特殊情况
同一机关制
定
新法与旧法不一致 按新的
特别法与一般法不一致 按特别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不一致 谁制定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
定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由国务院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
不能确定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考点 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关系
转托他人
代理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的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
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除外
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表见代理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
本人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备注:两人均有错,连带。
考点 4、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1)专利权(发明创造)
客体(保护对象)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 授予条件
发明 20 年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实用新型 10 年
外观设计 15 年 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商标权
商标
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
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服务)商标注册
商标专用权
内容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
保护对象是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注册商标
有效期: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续展申请:可无数次提出,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 10 年
期满前 12 个月内申请,6 个月的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著作权
作品属性 著作权的主体 备注
单位作品 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职务作品
(一般情况)
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职务作品
(特殊情况)
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由单位承
担责任
委托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合同约定;未明确的,属于受托人 如勘察设计文件
考点 5、保证
保证合同内容 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的条款
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资格 国家机关( 国际贷款转贷除外)、以公益为目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
保证责任 有约依约,无约全部
保证期间的特殊情况处理
类型 规定
债权转让 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转让 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 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考点 6、抵押
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1)-(3)、(5)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效力
(1)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价值
(2)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
(3)实现抵押权时,超过债权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实现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考点 7、其他相关税收的规定
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
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
的其他凭证
免纳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
所立的书据;(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契税
(2021 新增)
(1)契税税率为 3% - 5%
(2)免征情形(6 条)
考点 8、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开工 延期 停工报告 复工
施工
许可证
3 个月内
可延期 2 次,
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停工 1 个月内
报告
停工<1 年,报告后复工
停工≥1 年,核验后复工
开工报告 6 个月内 不予延期 不予延期
停工超过 6 个月的,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考点 9、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
(1)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条件的发出投标邀请书
(3)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
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2、总承包招标和两阶段招标
招标条件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第一阶段 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第二阶段 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考点 10、招标基本程序
程序 内容
履行项目
审批手续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委托招标
代理机构
(1)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编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招标人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3. 15 日一 不足顺延;投标人异议:10 日一 3 日答复 (暂停)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髙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
者招标标底
发布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投标人少于 3 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
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6)应当否决其投标(7 条)
(7)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和说明的(书面形式),评标委员
会不得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中标和签
订合同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中标人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阴阳合同,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考点 10、投标保证金
项目 内容
数额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
有效期 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类型 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方式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总额的 3%,已经
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提交 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退还
(1)招标人终止招标,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考点 12、中标的法定要求
公示中标
候选人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3 日内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